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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药监局发文!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新规来了

2026/6/3 127

  2026年6月1日,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《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的公告》(2026年第53号),对现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动态调整机制进行系统修订与优化。新程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,同时废止2021年发布的第60号版本。

政策背景与目标
  此次修订基于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及《医疗器械分类规则》等上位法规,旨在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分类管理,提升分类目录的科学性、灵活性和适应性。通过规范动态调整流程,及时响应技术迭代、风险变化及临床应用需求,保障公众用械安全。

主要调整方向
  新版工作程序重点优化了以下环节:

调整触发机制:明确由企业、学会、协会、监管部门等多元主体提出的调整建议通道,缩短响应周期。

技术评审流程:强化分类技术委员会的独立评审作用,细化技术论证、风险分析及公开征求意见步骤。

目录更新与发布:建立年度集中调整与紧急单项调整相结合的动态维护模式,确保目录信息及时、透明。

新旧衔接:规定过渡期适用原则,减少对已上市产品的影响。

行业影响简析

对注册人/备案人:未来产品分类路径可能更贴合实际风险,有助于减少因分类不当导致的注册周期延长或合规成本增加。

创新器械:为新技术、新材料产品开辟更快速、明确的分类界定通道,利好创新成果转化。

监管协同:动态调整与医保编码、不良事件监测等制度的联动将更紧密,推动全生命周期监管。

后续关注
  国家药监局同步发布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》全文(见附件),建议相关企业、研究机构及临床单位及时研读,并关注后续分类目录具体调整公告。行业可借此契机,主动梳理产品线,积极参与分类调整建议反馈。

来源:国家药监局官网公告(2026年第53号)
原文链接:

https://www.nmpa.gov.cn/xxgk/ggtg/ylqxggtg/ylqxqtggtg/20260601173941178.html
(注:发布日期为2026年6月1日,公告落款日期为2026年5月29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