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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新政!国家药监局发文征求意见,医疗器械生产 GMP 检查迎来全新标准

2026/6/10 9
2026 年 6 月 9 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正式发布公告,就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这份文件直击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监管核心,细化 GMP 现场检查全流程标准,将成为未来全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核查、上市后监督检查的核心依据,全行业生产企业、注册人、受托生产机构务必重点关注、及时反馈意见。

一、政策出台背景:夯实生产监管根基,统一全国检查尺度

本次指导原则征求意见,是国家药监局依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三大核心法规推进的配套举措。
近年来,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快速发展,注册人制度全面落地,委托生产、跨区域生产等模式日趋普遍,原有检查标准存在条目分散、判定口径不一、风险分级模糊等问题。为统一全国药监部门现场检查流程、判定规则与整改要求,规范各级监管人员检查行为,同时也为医疗器械企业明确合规方向、提前排查风险,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本次指导原则,补齐医疗器械生产 GMP 检查领域的制度短板,推动行业监管从 “粗放式检查” 向 “精细化、标准化、风险分级监管” 转型。

二、核心要点解读:200 项检查清单落地,风险分级一目了然

作为直接指导现场检查的实操文件,本次征求意见稿内容详实、规则明确,多项核心变化直接影响企业合规运营,核心亮点整理如下:

1. 适用范围全覆盖,全主体纳入监管

该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生产许可(含变更、延续)核查,同时覆盖医疗器械注册人、备案人、受托生产企业的各类上市后日常监督、专项检查、飞行检查等场景。这意味着,无论自有生产车间、委托代工模式,还是注册人企业,均需严格遵循同一套检查标准,全产业链主体实现监管统一。

2. 200 项检查项目分级,风险划分清晰

文件将原有 GMP 规范条款转化为200 项标准化检查项目,并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,监管侧重点一目了然:
  • 关键项目:39 项,触及产品核心质量安全底线,一旦不合规将直接影响产品安全性、有效性;
  • 主要项目:86 项,关联生产体系核心流程,违规易引发系统性质量隐患;
  • 一般项目:75 项,偏向流程细节、文件管理等辅助性内容。
    分级模式让监管检查靶向性更强,也方便企业按照风险优先级开展自查自纠,优先整改高风险问题。

3. 明确检查结论判定规则,整改边界清晰

针对企业最关心的检查结果,征求意见稿划定明确判定标准,尤其针对生产许可核查,结论分为通过核查、未通过核查、整改后复查三类,并细化否决情形:
· 存在虚假申报、隐瞒问题等欺骗行为,直接判定未通过;
· 关键项目不符合项超出 2 项(不含),不予通过;
· 关键项目 + 主要项目不符合项累计达 10 项及以上,直接否决;
· 全部不符合项目总数超 20 项,同样判定未通过。
清晰的量化规则彻底告别以往 “弹性判定”,企业可对照标准提前测算合规风险,规避许可核查、日常检查失利风险。

4. 衔接全生命周期监管,强化主体责任

结合当前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要求,指导原则同步强化注册人与受托生产企业的连带责任,检查过程中将同步核查双方质量管理体系衔接、委托协议执行、质量追溯、风险管控等内容,倒逼注册人切实履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义务,杜绝 “重注册、轻生产” 的行业乱象。

来源:国家药监局官网
原文链接:

https://www.nmpa.gov.cn/xxgk/zhqyj/zhqyjylqx/20260609143321117.html